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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公告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19-03-11  浏览次数:202

    华南农业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学科门类较为齐全,是一所以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综合性大学。现有在编教职工3300余人,设有26个学院(部),在校全日制学生4.1万余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结合用人需求,学校2018年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要求;

    7、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5900005111700

    2、报名方式

    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华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s.scau.edu.cn),按提示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在系统中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后根据附件2:《报名流程图》的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系统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自动关闭。

    除了注册填报的基本信息外,应聘人员还应在系统中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版: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协议书;②已毕业的境外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③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学习工作经历证明、论文检索证明、认证等)。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上传的材料扫描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3、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通过审核者方能参加初试和复试。

    应聘人员可登录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s.scau.edu.cn/)查询资格条件审核结果,并及时留意华南农业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hr.scau.edu.cn/rsc/)中有关初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的通知。

    查询审核结果时间为5月14日8:00至5月16日15:00。证明材料不齐的人员务必在该段时间补充齐全有关证明,否则系统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4、注意事项

    (1)“论文”是指以第一作者(共同作者排名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级学术刊物是最新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期刊影响因子排名前150名的学术刊物;最新中文核心期刊按学科分类排名在前25%以内名次的学术刊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凡标明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2篇以上”含2篇;SCI收录论文分区以中国科学院公布的JCR大类分区表为准,期刊影响因子(IF)取论文发表当年数值;

    2)在招聘系统填报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如学习工作经历证明、论文检索证明、认证等);岗位有论文要求的,须扫描、上传加盖学校图书馆(或有检索资质的机构)公章的《论文检索证明》(附件4,使用其他证明模板的一律视为无效)。此外,应届毕业生须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扫描、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上传材料的扫描件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因个人填写信息和上传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经查实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已签订的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在附件3中没有对应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8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含往年暂缓就业),应在201812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者。国内本年度出站博士后,以及在201711日后,且201812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驻港澳台联络办开具的学习证明的国外留学人员、港澳台学习人员,可以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初试和复试

    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初试(含试讲、学术报告或专业技能测试等)。用人单位初试可采用百分制计分或投票计分方式,根据初试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照高分(票数)到低分(票数)依次择优确定复试人员(初试成绩或票数相同时,视为该岗位成绩或票数排名并列;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数之比未达到1:2的,按实际符合复试条件的人数确定复试人员)。初试未达到60分(百分制计分),或未达到总票数(投票计分)的2/3者不予推荐进入复试。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复试采用投票计分方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人员复试完毕后当场投票、计票,在“择优录用”原则的前提下,从高票数到低票数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复试未达到总票数的2/3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如出现复试成绩相同者竞争同一个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原则上须进行加试。

      

    五、体检

    体检对象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参加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

    学校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华南农业大学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八、岗位聘用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九、其他

    1、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如因拟聘用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根据学校用人需求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2、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及通知,将通过华南农业大学人事处网页发布;

    3、需入户广州市的人员,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人事科:020-38675585

    【监督投诉电话】

    纪委监察处:020-8528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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