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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文体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3-04-06  浏览次数:702

    位同学: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表彰先进,挖掘典型,激发学生文体活动兴趣,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文体标兵”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文体标兵”、“文体先进个人”两项奖项。其中,“文体标兵”本科生与研究生各一名,“文体先进个人”本科生与研究生各一名。同时,在学院评选的基础上,推荐2名学生参加学校评选。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体研究生和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三)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学习成绩优秀,能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四)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五)热心文体活动,原则上要求在省级及以上的重大体育竞赛或艺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评选方式及程序

        (一)评选方式

        通过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及现场答辩形式开展院级“文体标兵”评选。

        (二)评选流程

        1.申请与材料报送要求。请申请人于4月9日(周日)晚19:00-20:00将纸质版《华南农业大学“文体标兵”学生申请表》(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文体标兵”个人事迹》(附件2)交至泰山区5栋架空层材能社区活动室;电子版材料(附件1-2,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片)以“班级名称+学生姓名+文体标兵推荐人选”命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clynywt@163.com。

        2.遴选。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出符合进入答辩环节的选手。

        3.学院评审答辩会。学院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候选人需提前准备好个人展示PPT(3分钟),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 结果确定和公示。经学院评审答辩会后确定评选结果,评选出“文体标兵”本科生与研究生各一名,“文体先进个人”本科生与研究生各一名,并进行公示。

        5. 结果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标兵奖获得者,推荐至学校参加华南农业大学“文体标兵”的评选。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文体标兵”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文体标兵”个人事迹.docx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20-87344805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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