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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与能源学院关于选聘 2023年兼职辅导员和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次数:668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助力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兼职辅导员和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聘用时间

    1.选聘人数。拟选聘4名,其中,兼职辅导员(研究生)2人,辅导员助理(本科生)2人。

    2.聘用时间为一学年,聘用期限为202310月至20247月。

    二、选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操守,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乐于奉献。

    3.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身心健康。

    5.研究生应征求导师意见。

    (二)选聘范围

    兼职辅导员从研究生党员中选聘;辅导员助理从高年级优秀学生中选聘(党员优先)。

    三、选聘程序

    1.报名动员。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学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选聘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提供有关支撑材料,将《登记表》和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以上均一式一份)报送至意向单位。其中,申报兼职辅导员的,于915日(周五)前报送材料;申报辅导员助理的,于928日(周四)前报送材料。学生可选择报名本学院或其他单位。

    2.组织面试。学院根据选聘条件和要求,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核公示。学工部(研工部)对各单位拟聘用学生进行复核,并将最终名单在校园网公示。

    4.统一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统一颁发聘书。

    5.上岗培训。用人单位自行安排上岗培训。

    6.聘期考核。聘期结束,将组织工作考核。

    四、聘用补贴

    根据有关规定,兼职辅导员补贴1000/月,辅导员助理补贴888/月。

    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20-87344805,邮箱:415239616@qq.com,办公地址:材能院楼317办。



    附件: 

    1.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选聘登记表.doc

    2.2023年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选聘汇总表.xls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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