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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院2023级研究生2023年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3-09-23  浏览次数:10

    各位2023级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院于202398日启动了2023级研究生2023年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针对评选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情况,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议小组会议研究,作出如下说明:

    一、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综合成绩认定

          由我院按学校官网公布的最终录取综合成绩(包含初试和复试)分数,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版)统一计算纳入总分。

    二、参评论文成果界定

       (一)SCIEI收录的正式刊物论文

          需提供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刊物大类分区按中国科学院SCI来源刊大类分区计,IFJCR数据库为准,按论文发表当年的5年影响因子(IF5-year)计),论文首页复印件;论文发表界定时间以论文上在线发表时间为准。

    (二)中文论文

          以见刊为准。需提供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论文首页复印件,论文发表界定时间以论文上正式录用时间(即录用证明上时间)或检索证明上发表时间为准。

    (三)参评论文成果无法开具图书馆检索收录证明(即未被收录),或缺乏有效的收录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即仅提供收录证明,或仅提供论文首页),不予加分。

    (四)所有参评成果不重复加分。

    三、硕士研究生本科绩点界定

          硕士研究生本科绩点项目需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的证明材料,成绩单需包括本科生在读期间全部学期的成绩。

    四、特别说明

          除上述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综合成绩认定项目外,其他加分项目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且材料齐全无异议方可加分,学生申请阶段结束后不再接收补交材料。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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