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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院2024年“材能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4-03-07  浏览次数:651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届华南农业大学华农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决定我院材能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导师及班主任代表、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奖项设置

    设立材料与能源学院材能之星”、“材能之星提名奖”两项奖项。其中,“材能之星”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材能之星提名奖”若干名。“材能之星”将推荐参与校级“华农之星”评选。

    三、评选对象

    1.本科生:我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研究生:我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2021级至2023级,博士研究生为2020级至2023级。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除基本条件外,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二)本科生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突出,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2.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三)研究生条件

    综合素质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思想引领、学术科研、科技推广、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3月15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材能之星”学生申请表》(详见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详见附件2)交至学院319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2,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年级+/硕/博+姓名+学号+材能之星评选命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lxyqgzxfwd@163.com。

    2.学院评审。学院将于3月22日(星期五)前召开评审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获奖证书并上报学校。

    联系人:罗丁儿老师,联系电话:13533307001,办公地点:材料与能源学院319办公室。

    附件.zip

    材料与能源学院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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