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届华南农业大学“华农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决定我院“材能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导师及班主任代表、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奖项设置
设立材料与能源学院“材能之星”、“材能之星提名奖”两项奖项。其中,“材能之星”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材能之星提名奖”若干名。“材能之星”将推荐参与校级“华农之星”评选。
三、评选对象
1.本科生:我院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研究生:我院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2021级至2023级,博士研究生为2020级至2023级。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除基本条件外,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二)本科生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突出,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2.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三)研究生条件
综合素质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思想引领、学术科研、科技推广、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3月15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材能之星”学生申请表》(详见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详见附件2)交至学院319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2,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以“年级+本/硕/博+姓名+学号+材能之星评选”命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lxyqgzxfwd@163.com。
2.学院评审。学院将于3月22日(星期五)前召开评审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获奖证书并上报学校。
联系人:罗丁儿老师,联系电话:13533307001,办公地点:材料与能源学院319办公室。
材料与能源学院
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