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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4-03-08  浏览次数:959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3-2024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3年9月1日-2024年3月5日

    四、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3月6日: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辅导员将年级学生平均绩点、体测成绩导入系统;

    3月7-9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

    3月10-20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3月22-29日(班主任):在确认班级学生都提交自评后导入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进行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3月30日-4月10日(年级辅导员):审核学生测评情况,最终得出各同学综测总分,进行年级内初步公示无误后,提交副书记审批;

    4月11-15日(副书记):审批、公示、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4月16-18日(学生):学生向学院预申报评优,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4月19-21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评优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4月22-24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无异议后副书记将评优结果提交至学校;

    4月25日-27日:学工部复核并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4月28日-30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

    五、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各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导入,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

     

    联系人:钟礼韬老师,联系方式:13751886035,办公地点:材料与能源学院317办公室。


    材料与能源学院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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