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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院2024年“社区党员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4-05-21  浏览次数:456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院社区党员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材料与能源学院社区党员之星”、“社区党员之星提名”两项奖项,其中,“社区党员之星”1名,“社区党员之星提名”若干名。“社区党员之星”将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二、评选对象

    面向我院在社区住宿的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模范作用突出。在学生社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学生党建工作,在推动社区楼栋临时党支部和临时党小组作用发挥上作出自己的努力。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在社区日常管理、维护社区安全与环境卫生、社区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维护秩序等工作中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3.服务意识良好。在社区中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能影响和带动宿舍、楼栋同学共同进步,营造文明互助社区氛围。

    4.综合素质优秀。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与科研实践优秀,考试无不及格科目。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列,研究生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优秀。

    5.纪律作风优良。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四、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5月24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2024年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报名表》(见附件)交至学院319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报名表以“年级+姓名+学号+社区党员之星评选”命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lxyqgzxfwd@163.com。

    2.学院评审。学院将于5月29日(星期三)前召开评审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获奖证书并上报学校。


    联系人:罗丁儿老师,联系电话:85287100,办公地点:材料与能源学院319办公室。


    附件:2024年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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