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 通知公告

    关于21级专业第一次核对成绩的相关说明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4-09-02  浏览次数:744

    21级各专业: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在选课时间内,对21级各专业的成绩进行核对,具体核对以下内容:

    1. 根据教务系统里的学业进度表核对所修课程是否与教学计划(包括课程性质、学分、课程名称)相符。同专业的学生务必相互核对,确保课程都符合要求。

    (也可以参考:材料与能源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https://cme.scau.edu.cn/2020/0522/c9680a231130/page.htm)

    2. 不同的专业选修组学分,不能互相替代,每组选修组必须修够学分。

    3. 需要重修补修的任何性质的课程(包括体育课)(体育康复班在网办大厅申请),务必在学校规定选课时间内,在教务系统进行选课,否则无法录入成绩

    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课程补改选时间安排的通知  https://jwc.scau.edu.cn/2024/0830/c5113a383112/page.htm

    4. 对于辅修学士学位、转专业的同学,请根据培养方案,在教务系统补选相关课程。

    5. 请同学们要对自己负责,认真核对成绩单,查漏补缺,必修、限选、公选、任选、实践的学分都要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否则后果自负。

    6. 专业学分统计表签名确认后,于913日前交回材料与能源学院305室。有任何疑问,务必及时提出,以班为单位收集意见,集中咨询教务员。

    7. 只要是在网上有记录的课程,不能作任何改动。

    8. 需要成绩单的同学,请在三角市紫荆大厅自助打印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283515

    材料与能源学院教务室

    202492

    附件:

    1.各专业学分统计表(请学委安排同学在学院305领取,签名确认后交回)。


    «返回上一级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