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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次数:4438

    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校2023-2024学年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23-2024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四、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9月6日-8日: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辅导员将年级学生平均绩点、体测成绩导入系统;

    9月9日-10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

    9月13日-15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9月22日-24日(班主任):在班级学生都提交自评后导入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9月25-27日(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得出学生测评总分,进行年级内初步公示无误后,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9月28-30日(副书记):审批、公示结果、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10月8日-12日(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10月13日-18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10月21-23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10月24日-11月1日:学工部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复核后,上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11月4日-8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测评工作。

    (二)请各年级严格按照《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优过程中积极挖掘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三)请各年级认真组织学习测评系统操作视频及手册,并组织相关学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辅导员反馈,妥善解决。

    六、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各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导入,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附件: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pdf

    附件3:华南农综合测评操作手册-学生.docx

    附件4:华南农综合测评操作手册-班主任.docx

    附件5: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系统培训讲解.docx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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