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通知公告  学生通知> 正文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院2024年2024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4-09-13  浏览次数:315

    2024级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4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

    学院可推荐参评的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符合参评成绩条件的推免生及普通招考生名单待学校通知后,另行通知。

    二)申请条件(详情见《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第七条)

    一年级研究生申请具体条件:

    1. 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序需第一)身份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中的一项:

    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其他突出科研成果1项。

    如在硕士阶段已获得硕士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当时已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不得在本次评选工作中再次申报。

    2.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本科阶段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学金,且满足以下一项:

    ①普通招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在本学科门类排名前3%;

    ②推荐免试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在硕士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含并列第一)。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取得较好学术成果或应用成果者优先(含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授权发明专利等)。

    )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在2024年9月20日下午17点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2024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uduoduo@scau.edu.cn

           (2参评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全部学期、包含所有课程成绩的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包含全部课程的完整成绩单);③附件4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

           备注:证明材料以符合要求、无争议且能佐证加分为准则,须如实提供。申请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附件4:2024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中所罗列的各项目。

    2.学院推荐。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和公示,向学校推荐参评候选人

    3.学校评审。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公示。

    三、相关说明

    1.2024级硕博连读生,按2024级博士生身份参评。

            2.学院2024级研究生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24年版)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2〕38 号)

    附件42024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


    材料与能源学院2024年2024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附件).zip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地址:院楼317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7344805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4年9月13日


    «返回上一级学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