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近期,广东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5名。
三、评选办法
遵照《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24 年版)》(附件1)进行计分排名。
四、成果计算时间范围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五、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在11月4日下午17点前提交申请材料至院楼31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亦不再接收材料补交。评审过程中出现争议的材料亦不再接受补交。
学生需提交材料清单:
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材料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我评价明细表》(附件3)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按照附件3登记的顺序进行排序)。
备注:证明材料以符合要求、无争议且能佐证加分为准则,请如实提供。
部分证明材料提交要求如下:科研成果及参与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论文需提供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刊物大类分区按中国科学院SCI来源刊大类分区计,IF以JCR数据库为准,按论文发表当年的5年影响因子(IF5-year)计),期刊封面、目录(红色记号标出本人文章),文章内容第一页复印件;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书首页复印件、参研人员名单及加盖公章页复印件;专利需提供实审通知或授权公示证明,即已授权专利需提交国家专利授权书及公开专利首页复印件,已公开专利需提交公开专利首页复印件。
2.学院初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名额组织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公示。
3.学校审核。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六、相关说明
2022级、2023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联系人:廖鑫
联系电话:020-85287100
地址:院楼319办公室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