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农党发〔2023〕40号)工作部署,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审核、公示并上报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现将困难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13日-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年级辅导员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年级辅导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2021级:罗丁儿老师,13533307001;
2022级:梁雅晶老师,15602265463;
2023级:戴金玲老师,13501521216;
2024级:钟礼韬老师,13751886035。
联系地址:材料与能源学院317、319办公室。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