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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院第十一届“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5-03-18  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开展第十一届华南农业大学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院第十一届“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8个,分别是“材能之星(分本科生、研究生专场)”“社区党员之星(分本科生、研究生专场)”“自强之星”“道德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研究生学术之星”。

    2)集体奖:2个,分别是“十佳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

    每个奖项设院级标兵奖1个,提名奖若干标兵奖获得者将推荐参与校级评选。

    二、评选对象

    材料与能源学院学生个人、班集体及宿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能力较强;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已参评并获得过“模范引领计划”奖项标兵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可参加同类奖项的评选;

    6.个人奖项不能同时申请,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奖项。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

    1.材能之星:爱党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专业能力突出,学术科研表现优秀,曾获国家奖学金;综合能力突出,在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表现突出。

    2.社区党员之星:中共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和思政活动;热心服务社区同学,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表现突出。

    3.自强之星: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综合表现较好,乐于服务奉献,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带动作用。

    4.道德之星: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孝老爱亲,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5.文艺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文艺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文艺活动中成绩突出。

    6.体育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体育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体测成绩优良。

    7.创新创业之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8.研究生学术之星:具备良好的学术作风、崇尚学术道德,在华农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于所研究的领域内已经取得优异成果。

    9.十佳班集体:思想建设好,班风学风优,班级荣誉感和凝聚力强,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全班同学遵纪守法,积极奉献,班主任爱岗敬业,认真指导班级工作。

    10.星级文明宿舍:团结和谐、学习氛围好、卫生环境优良、严守安全纪律,在宿舍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四、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3月24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学生申请表》(详见附件1)交至学院319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以“年级+本/硕/博+姓名+学号+评选奖项”命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lxyqgzxfwd@163.com。

    (二)学院评审。学院将于3月27日(星期四)前召开评审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获奖证书并上报学校。

    联系人:罗丁儿老师,联系电话:85287100,办公地点:材料与能源学院319办公室。

    附件1:第十一届“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学生申请表.docx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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