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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院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5-09-27  浏览次数:10

    各2025级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

    学院可推荐参评的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符合参评成绩条件的推免生及普通招考生名单待学校通知后,另行通知。

    (二)申请条件(详情见《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第七条)

    一年级研究生申请具体条件:

    1. 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序需第一)身份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中的一项:

    ①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③其他突出科研成果1项。

    如在硕士阶段已获得硕士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当时已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不得在本次评选工作中再次申报。

    2.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本科阶段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学金,且满足以下一项:

    ①普通招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在本学科门类排名前3%;

    ②推荐免试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在硕士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含并列第一)。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取得较好学术成果或应用成果者优先(含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授权发明专利等)。

    (三)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在2025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692283217@qq.com

          (2)参评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全部学期、包含所有课程成绩的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包含全部课程的完整成绩单);③附件4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

          备注:证明材料以符合要求、无争议且能佐证加分为准则,须如实提供。申请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附件4: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中所罗列的各项目。

    2.学院推荐。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和公示,向学校推荐参评候选人。

    3.学校评审。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公示。

    三、相关说明

    1.2025级硕博连读生,按2025级博士生身份参评。

    2.学院将对2025级研究生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联系人:廖鑫

    联系电话:020-85287100

    地址:院楼319办公室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25年版)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

    附件3:2024年学生竞赛名录及奖励标准

    附件4: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

    附件.zip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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