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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院2025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5-10-13  浏览次数:161

    各2025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25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新生缴纳第一年学费,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

    三、申请条件

    1.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2025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属于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户子女等情况的新生可以申请此项资助。

    2.符合“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四、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学生需同时申请“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户籍为广东省的(不含户口迁移到我校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示例见附件2),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2.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将组织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请每位申请的学生将《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于2025年10月14日17时前交至学院院楼317。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邮箱:shijie2025@scau.edu.cn。

    联系人:罗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7100  020-87344805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1 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 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示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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