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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材料与能源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督导、领导、教师同行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4-09-27  浏览次数:15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3〕52号)及《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督导、领导、教师同行听课及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学院督导、领导、教师同行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对象

    建议学院督导和领导重点选听任教不满三年的新教师、学生评教结果排名靠前和靠后的教师、新开课程的教师、实验课程等。教师同行听课不限。

    二、听课要求

    各单位做好所在单位教师互评的工作安排,制定学院联系领导和教师听课计划表,务必做到所在单位的任课教师被同行听课全覆盖。学院联系领导和任课教师在完成至少一次以系或教研室为单位的教师互评后,再根据工作需要及听课任务要求,选听本学院其他教师的课程。每学期综合评教中各类评教主体权重为:学生评教占80%,教师评教(教学督导、同行专家、管理人员等)占10%,教师互评占10%。由于任课教师无教师同行评教分数影响评教结果并产生其他不良后果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每学期学院督导听课不少于10节/人,领导听课不少于8节/人,教师同行听课不少于6节/人。同时担任领导和督导双重角色的,按领导听课要求。

    三、听课任务认领和听课评价填写(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一)听课任务认领

    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点击“我的任务”→“进行中”→按本人的角色选择其中一类评价(领导评价、督导评价、同行评价)→点击“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听课” →点击右侧“听课规划”。

    每位听课人员只需认领3类听课评价中的其中一类,同时为单位领导和督导的,选择“领导评价”;同时为校督导和学院督导的,选择“督导评价”,再分别选择学校督导听课和学院督导听课的问卷,校督导问卷按学校分配的听课任务规划课程。其他教师选“同行评价”。

    (二)听课评价填写

    听课后请及时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填写听课评价。听课评价填写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23点59分(第16周星期一)。

    听课人员按本人角色填写听课评价,学院督导填写“学院督导听课”问卷,学院领导填写“学院领导听课”问卷,同时担任领导和督导双重角色的,填写“学院领导听课”问卷,其他教师填写“同行听课”问卷。

    四、听课数据统计

    为提高听课数据的准确性,期末统计听课数据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的数据为准,学院系统管理人员根据平台的数据填写《材料与能源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督导、领导、教师同行听课统计表》。

    五、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深入课堂听课,并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切实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因弄虚作假、恶意评价而出现不良后果的,由听课教师承担责任。

     

     附件1. 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流程  (2024年9月更新).docx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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