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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与能源学院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5-02-26  浏览次数:287

    一、评审申请

    2025年3月1日—3月5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论文评审申请,导师审核。


    3月5日下午5点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评审申请。


    二、格式检测

    自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提交送审论文。

    ★博士:3月5日-3月16日。

    ★硕士:3月5日-3月30日。

    三、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博士:3月16日前,提交后提醒导师审核。

    ★硕士:第一批3月24日前,第二批3月30日前,需写承诺书。

    提交后提醒导师审核。

    错过以上时间节点的同学,请参加下一批论文送审(预计6或7月,将于9月讨论学位授予)。

    四、相似性检测

    ★博士:3月16日前

    ★硕士:第一批3月24日前,第二批3月30日前,需写承诺书。

    相似性检测合格的论文将直接用于送审,不得再撤回修改!

    五、论文送审

    ★博士:3月18日前。

    ★硕士:第一批3月25日前,第二批3月31日前,需写承诺书。

    六、科研成果审核

    4月30日之前,有科研成果要求的博士生、硕士生应在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审核申请,经导师审核确认后,导出《申请学位科研成果一览表》,连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在线发表的可不附)、目录、发表论文首页等)和图书馆检索证明等材料交至班长处,由各班班长一并提交学院审核。

    之前只领取了毕业证的同学请注意:科研成果申请仅当前申请批次有效,其他学期申请的均需重新申请。

    学院完成科研成果审核,并进行公示。

    七、答辩

    5月8日前完成答辩,并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根据要求提交答辩材料。

    八、导师和学科带头人审核学位论文

    导师和学科带头人须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在《学位论文提交同意书》上签名,并于5月8日前提交一份修改好的纸质版论文到学院305用于学位委员预审。

    九、学位申请及授予

    5月9日-13日,核对学位授予信息,导出学位信息表,彩色打印并签名,交给答辩秘书。

    5月15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十、按通知要求提交存档学位论文

    2025年上半年参加第二批次送审承诺书(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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