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新增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终审,拟确定我院2025年春季学期新增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公示期为6月24日-6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年级辅导员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老师020-85287100
联系地址:材料与能源学院319办公室。
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拟资助名单.docx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5年6月24日